本期《理財周刊》截稿日剛好是所謂的「光棍節」,光棍節源起於中國大陸阿里巴巴集團舉辦的雙十一購物狂歡節,2009年開始,每到十一月十一日就在網站舉辦大型活動,隨著賣家增加及民眾消費力提升,交易金額成長相當快速,由2009年的人民幣0.5億元增加到2014年571.12億元(約新台幣2970億元),短短幾年暴增逾千倍,成長速度幾人能及。
當天到上午十一時四十九分止,成交金額已突破去年雙十一單日成交金額人民幣571億元,只用了不到去年一半時間,就再度改寫紀錄。
看到這樣的驚人數字,再對照台灣政府曾經喊過的「電子商務兆元產業」,真是小巫見大巫。根據經濟部統計,台灣2014年電子商務交易規模8833億元,今年會成為兆元產業,而這樣的機會絕對不是鎖在台灣島內就可以做到的。電子商務的最大優勢就是網路無國界,我在台灣也可以賣美國的商品,可以賣全世界的商品,從另一個角度,透過電子商務,也可以把台灣的產品賣到全世界去,這才是最大的利基所在。
當天打開所有購物網站,一定都會看到雙十一的活動,搭上這波中國的雙十一商機,台灣網購業者的業績也有機會成長。業績是成長了,但我們真正要去思考的是,為什麼這雙十一的構想不是來自台灣?
我常講創新,光棍節就是一種創新,把一個沒有意義的日子,包裝成「狂買」的大日子,引起消費者共鳴,業績自然而然就送進來。不會創新,做「me too」,雖然也可以撈到一筆,但跟馬雲的阿里巴巴集團相比,營業規模或是獲利成長就天差地遠。
過去開工廠需要龐大資金,因為要蓋廠房、買機器設備等等,動輒數百萬、上千萬才能創業,現在不同了,一個人靠一台電腦就可以創業,新創的事業能維持多久視創新的程度而定,越創新越有機會。
網路有無限可能,但如何把線上的活動與線下的體驗做結合,又是另一個新的機會。Airbnb、Uber都是佼佼者,生活無限寬廣,發揮你的創意與能力去開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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