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對夫妻,妻子抱怨丈夫打呼聲太大,不讓他睡房間,夫妻倆因此5年時間沒嘿咻。(圖/示意圖/取自電影《愛情藥不藥》截圖)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任職於某房仲公司的陳姓房仲員,因為工作太累導致睡覺打呼聲太大,妻子受不了而嫌棄他,導致陳男因此搬到客廳睡覺,卻因此影響睡眠品質,最後選擇搬出去住,夫妻倆也因此長達5年沒「做愛做的事」。日前陳男訴請離婚,法官認為是妻子拒絕與夫同房導致婚姻破裂,判准離婚。
法院判決指出,35歲的陳姓男子是某知名房仲公司的Top Sales,曾創下1年成交10.5億元房屋的紀錄,在業界頗具盛名。他和游姓妻子在2009年8月結婚,但婚後妻子怪他睡覺時打呼太大聲,陳男只好搬到客廳和佛堂睡覺,因為無床可睡,導致他睡眠品質不佳,影響了工作表現,最後選擇搬出去住。
陳男搬出去外面住之後,和妻子長達5年沒有任何性生活,加上妻子也對他的雙親態度十分冷漠,也不讓他探望年幼的兒子,因此訴請離婚。面對陳男指控,游女則稱說兒子出生後,因擔心3人睡同一張床會壓傷兒子,才請丈夫睡地板,還說兒子常被丈夫的打呼聲嚇醒,對方才因此到客廳去睡。
至於性生活部分,游女稱說這對他們夫妻雙方也很重要,也曾主動向丈夫求歡,但對方總是以工作太忙碌為由而拒絕。但陳母出庭卻證稱,夫妻倆剛結婚時曾同房1、2個月,但之後媳婦抱怨兒子打呼太大聲,害她無法入睡,還請她幫忙叫兒子去睡客廳,甚至還睡在佛堂,時間持續將近1年,兒子受不了而搬出去住。
法官認為,陳男和游女在面對婚姻狀況出現問題時,並未尋求理性的溝通方式,反而是用長期分居,而且開庭時也相互指責,明顯已無互信基礎,因此認定兩人婚姻破滅的原因,女方的責任較大,因此判准離婚;兒子監護權則為游女行使,陳男得每月支付1.2萬元的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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