誆介紹暑期打工 惡男載同事女兒到鳳梨田性侵

▲一名惡狼誆稱介紹打工機會,將前同事的女兒載往鳳梨田性侵。(圖/示意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孫姓男子,今年7月到前同事的住處時,趁他外出之際,並以介紹打工機會為由,乘機拐走友人的13歲女兒,並帶到一處鳳梨田性侵對方2次。事後少女家人得知此事憤而報警提告,孫男辯稱「酒醉意識不清」才會衝動誤事,但仍遭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8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被害的13歲少女「小玉」(化名),從小由父親獨自拉拔長大,她見父親工作辛勞,7月暑假時想找短期打工來賺錢幫忙貼補家用。7月6日當天,過去曾和少女父親工作的31歲孫姓前同事,喝醉酒跑到少女家中要找她父親,當時少女父親外不在,孫男見有機可趁,並得知對方想利用暑假打工,便佯稱要介紹打工機會給少女。

少女不疑有他,便搭上孫男機車出門,不料卻被載往三峽區一處偏僻草叢內,遭孫男性侵得逞;完事之後孫男食髓知味,又將少女載往一處鳳梨田二度性侵;少女返家後告訴妹妹,母親輾轉得知此事隨即報警,並帶少女驗傷。

法院審理後,孫男坦承性侵,卻辯稱自己「喝醉酒意識不清」,一時衝動才會誤事。法官審酌孫男雖坦承犯行,但造成小玉內心難以抹滅的傷害,且至今也未和對方和解,18日依2次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他8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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