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向媒體透露事件過程。(圖/翻攝自YouTube)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山東一位張太太日前帶小孩吃涮涮鍋時,從鍋裡撈出一塊黑色的手機電池,更令人驚訝的是,電池在裡面煮了1個多小時卻沒有爆炸。由於店家和消費者對於賠償沒有達成共識,雙方可能要上法院處理。
據山東廣播電視台公共頻道《民生直通車》報導,該涮涮鍋的店經理事發時當場寫了書面保證,表示如果電池對身體有傷害的話願意賠償,不過後來態度出現大轉變,否認電池是在他們的鍋裡吃到的,因為湯壺的嘴很小,不可能倒得出電池,也不是員工放進去的,因此建議張先生直接走法律程序,以維持雙方權益。
張先生表示,手機電池遇高溫爆炸是相當可怕的事情;雖然店經理願意賠償人民幣300元至500元(約新台幣1500至2500元),但第一次的檢查費用1個人就要將近1500元(約新台幣7500元),因此也同意採取法律途徑。負責檢查的醫生則說明,手機電池對人體最大的傷害是其中含有鉛、鎘、汞等重金屬,而檢查可能要分3、4部分、周期也很長。
據了解,該電池生產日期是2012年4月27日;涮涮鍋店裡雖布滿了監視器,但在事件發生前就都壞了,無法提供任何資訊。
▼涮涮鍋店陳店長反駁。(圖/翻攝自YouTube)
▼影片取自Youtube,如遭刪除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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