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依涵殺害陳進福夫妻,一審、二審、更一審都被判處死刑(圖/東森新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背著強盜殺人等5大罪名,八里雙屍命案主嫌謝依涵在最高法院三審宣判時,暫時免於一死,全案發回更審。對此,最高法院提出4點理由。
首先是謝依涵盜領張翠萍的身分證和提款卡,以及竊取陳進福的提款卡、印章,最高法院認為,這部分到目前為止都沒有相關資料佐證,更一審的認定有瑕疵。
另外,更一審認為謝依涵是「另行起意」盜領死者存款,但其實張翠萍隨身都會帶著證件和提款卡,按常理殺人後偷皮包就會去盜領,另行起意違反經驗法則。
第三點關於法醫對謝依涵的精神鑑定,還有量刑調查部分,更一審並沒有依照程序詳細調查。至於謝依涵有沒有教化的可能,更一審不僅沒有詳查,也與專家意見不符。4項高等法院更一審的「疏失」,讓法官認為有必要發回再審。
▲謝依涵暫免死,死者家屬痛批法官怎如此殘忍。(圖/記者楊佩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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