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地院27日下午5點宣判頂新越南豬油案一審結果,頂新公司及前頂新製油公司董事長魏應充等5人皆判無罪,而彰檢於該案中提出事證均無法被彰化地院採納,引發社會不少討論。
頂新越南油案爆發時社會一片譁然,三個月的審理過程中,彰檢幾次爭議行為備受外界關注,其中彰檢曾遠赴越南實際調查,但時間點卻是在起訴被告之後,先起訴再找證據的行為,讓外界質疑違反證據調查程序。關鍵的油品檢驗報告,也因彰檢有瑕疵的抽樣方式而導致檢測數值有誤,都成為法院宣判結果的重要因素。
在這起備受關注的案件裡,彰化地院多次傳喚鑑定人及證人說明案情,而頂新集團也提出相關文件,證實越南進口豬油皆以食用油名義報關並繳交關稅,大幸福油品也備齊檢疫合格的證明,推翻檢察官以病死豬製油的指控,再再成為影響審判結果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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