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各行各業都有它的辛苦!經濟不景氣,上班族無不努力賺錢,想為自己的人生多添一些籌碼。有網友在批踢踢八卦版發文,寫說「大家都知道八大行業很好賺,尤其是酒店小姐,一個月聽說可以賺到20萬」,儘管是用生命去換,但有無酒店小姐到底多好賺的八卦?
▼酒店妹示意圖,與本篇文章無關。(圖/東森新聞)
網友這篇文章,很快就引發熱烈討論,還有資深的鄉民冒出來回文。這位鄉民謙稱:自己是上進青年,從不涉足類似的聲色場所,以下所言都是「他朋友告訴他」的,為了方便閱讀,以下皆採第一人稱來敘述。
►►網友以第一人稱方式寫道:我真的有股衝動,想貼幾個妹妹的FB出來,讓大家見識一下所謂的紅牌;但因為不想為了發個文而跑法院,只能列出幾項紅牌小姐FB的相似之處。
1. 好友數至少有幾千。
2. 無論發什麼動態都會加上自己的自拍照。
3. 動態中有半數以上是分享的文章。
4. 你看不出來她從事哪個行業。
5. 過著貴婦般的生活,到處吃吃喝喝、出國旅遊,然後打卡。
6. 裝清高,不時透露出看不起跟自己類似的女性。
再來他表示,自己朋友不是什麼酒店幹部經紀,但他可以就小姐、行政、經紀、幹部等4個職業,分別闡述他們的收入和賺錢方式:
-----------------因為太過經典,以下採原文重現-----------------
一、小姐
以台北市中山區一般酒店為例,絕大多數的小姐領的薪水落在一節120~160元,少數小姐可以拿更高。
一節=10分鐘;一天的上班時間通常是10小時,例如:22~08。她們的薪水通常都是週領,少數日領,沒有月領的。一週的薪水=當週的總節數*每節的薪水-每天的清潔費-洗衣費,清潔費+洗衣費通常佔薪水的5~10%。
大約三年前,一週上四天班,長的還可以的小姐,每周大約可以有200節的節數,週薪大約就是200*150=30000。紅牌通常會有300節以上,也就是週薪45000以上。簡單說,平均值以上的小姐,月收入大約是12~18萬(不含小費)。
但最近很不景氣,什麼都漲,就是薪水沒漲,生意還變差。現在一般般的大概一週100節,一週能有200節以上的就算優秀的了,平均值以上的小姐,月收入大約是6~12萬。
PS.如果是制服店,每當公司辦活動,都會從薪水中扣3000~5000不等的制服費。經常辦活動,對公司的收入也是有明顯幫助的;每個小姐讓公司賺個2000,200個小姐就40萬了。
逢年過節的時候還會強迫小姐買抽獎券,讓小姐去賣給客人。如果小姐賣不掉或臉皮比較薄,不好意思推銷,就只能自己吸收。
二、行政、少爺
我不知道你是真的要問行政,還是酒店內的工作人員你都稱為行政。行政通常是指帶台的工作人員,負責帶小姐給客人挑選;而少爺指的是做送杯子、酒、毛巾,整理包箱做清潔工作的小弟。
行政的薪水通常3.5~4.5。少爺的薪水通常會有5~6萬。酒店的工作是要爆肝的,工作時間通常是晚上8點到隔天早上8點,少爺有時還要打掃到更晚,我覺得去GG輪班比較好。
▼酒吧示意圖,與本篇文章無關。(圖/東森新聞)
三、經紀
經紀賺的就是俗稱的經紀費。什麼是經紀費呢?經紀費=公司給經紀的錢-經紀給小姐的薪水。
以一般的情況來說,大約是180~185一節。假設,公司給經紀180,而經紀給小姐150,那個經紀人就是每節賺30元;小姐一週上150節,那麼經紀人當週的經紀費就是4500,到這邊為止是單純的部分。
比較複雜的部分是遲到、罰單還有偷節數。有些小姐會因為上班遲到被扣錢,一分鐘20~50元不等。
有時候也會有罰單,例如服儀不整、對客人不禮貌、該做的桌面服務沒做好;再來就是小姐進包廂到離開包廂,究竟上了幾節,喝了酒的小姐通常不清楚,何況每天可能會上三到四桌。
如果小姐一天上35節,你薪資條上打30節,小姐也不會發現,那麼你就可以多賺180*5,而不用付給小姐那5節的薪水。
看似很好賺,但是人海茫茫,你要怎麼樣才能讓一個單純的小女孩到酒店上班?是否要花錢請年輕的帥哥去街頭搭訕、發名片、找妹填問卷?是否要花錢買報紙廣告?小姐要借錢的時候,你是否有錢借她。小姐借錢不還,就算有簽本票也沒用,人跑了就是跑了。
這是民事的問題,就算你告詐欺,檢察官也會說這是假性財產犯罪不理你。你要為了三萬、五萬追到天涯海角?
有些長的又不錯,又特別會說謊的女孩,會跟經紀騙錢。一個經紀借5萬,打開報紙,隨隨便便都有20個經紀。5*20=100萬,輕鬆借到100萬。台北借完桃園借,桃園借完台中借,台中借完高雄借。然後去花東定居吧,此時身上已經有300~400萬了,大約是22K的十年薪水。
四、幹部
幹部賺的部分俗稱溢收。溢收=跟客人收的錢-要付給公司的錢,付給公司的錢俗稱底單。幹部要付給公司的底單,大致上由五個項目所構成 (突然想到Y=C+I+G+X-M):小姐的節數錢+酒錢+桌面+少爺小費+雜支。
啤酒通常是35,洋酒通常是市面上價格*1.5,桌面通常是200~300 (人數很多的話會增加),少爺小費通常是1000 (制服店只有一個人去的話,有些店只收500)。
再來,雜支就是包廂中你叫少爺去買的東西或額外要的東西,通常是菸、檳榔、熱炒,但看了八卦板的文之後才想到,有些人要付很多水果盤的錢。
比較複雜的是小姐的節數錢,幹部跟客人通常都是說一個鐘多少錢,實際上公司跟幹部是用節當計算單位的。制服店通常是一節210~215,也就是一個鐘1260~1290;禮服店通常是一節225~230,也就是一個鐘1350~1380。
幹部通常對客人的收費都會簡化為一個鐘多少錢(1500~1800)+少爺小費1000,多數幹部會招待啤酒暢飲。然後幹部自己吸收公司硬抽的桌面200~300。
案例:幹部收1500的單,少爺小費1000,招待啤酒暢飲 (底單1380、桌面300的禮服店)。
EX:一位客人去禮服店玩了2個鐘,喝了一手(6瓶)啤酒。
幹部會跟客人收1500*2(節數錢)+1000(少爺)=4000;幹部要回給公司1380*2(節數錢)+300(桌面)+1000(少爺)+210(啤酒)=4270;幹部還要倒貼270元。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事情當然不是鄉民想的這麼簡單。
以兩個鐘來說,幹部通常只會讓客人實坐100分鐘 (比較有良心的幹部會直接明講,只有100分鐘),幹部的成本就變成230*10+300+1000+210=3810。
此時,幹部的利潤就跑出來了,這桌客人讓他賺了4000-3810=190。沒錯,利潤就是這麼少。如果要增加收入,就只能收比較高的單,例如一個鐘1800,或者偷比較多節數,兩個鐘,實際只給90分。
像我去酒店喝酒,喝完常常沒付錢就直接走掉了,也沒有所謂的簽單。就是沒有簽任何東西,直接走掉而已。因為有時候喝多了,要麻想回家睡覺,要麻想帶妹出去打砲,等哪天沒喝那麼多的時候,才會叫幹部來把單結一結。
像這樣的客人,哪天如果跑路了,幹部可能一背就要背幾十萬的酒帳。很多人喝酒的時候,講話比誰都大聲,帳單送進去的時候就沒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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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以上工作,都不是好工作,硬要挑一個的話,只有做小姐比較好。如果你又是男人的話,就只好等下輩子了。跟一些整天利用好人、工具人的公主,自己去貼富二代的正妹比起來,酒店小姐可能還比較坦白、直接些,至少你願意付出到某種程度時,也可以得到某些東西 (花幾十萬連手都沒牽到那種剝皮店例外)。
最後,再次強調,我不是我朋友。而且我朋友不是酒店系的,他主修打砲,酒店、半套店、樓鳳、外送、理K這些都只是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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