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買麵給陽陽吃。(圖/取自華西都市報)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成都一名3歲女童在店鋪裡摔壞杯子,店家要求賠償25元人民幣(約128元台幣),父母拒絕,並說「杯子不要了,把孩子賠給你」,轉身就離開。對此,網友幾乎一面倒認為父母太過分,而母親受訪時解釋「沒想那麼多,只是想給孩子一個教訓」。
根據《華西都市報》報導,11月28日下午,3歲女童陽陽在成都市崇州街子古鎮的一家店鋪裡摔壞杯子,店家要求父母花25元(人民幣,下同)買回杯子,但母親不買帳,拉著孩子要走,被店家攔下來後,生氣地說「杯子我不要,妳要我賠,我就把孩子賠給妳」,一旁原本沒出聲的父親也忽然暴怒,給了孩子一巴掌。
夫妻倆把孩子扔在店裡,店家一直等到都快打烊了,還不見他們的蹤影,只好聯絡警方。員警和好心人深夜從崇州驅車把孩子送回家。
此事在網上引發討論,網友幾乎一面倒認為陽陽父母太過分。而母親肖女士30日受訪時說,本來準備賠的,但可店家的態度非常不好,「事情發生在景區,我總感覺店家強買強賣欺負遊客。她拉住孩子不讓走,說什麼『孩子做錯了事,是家人的事情,缺少教育』,這句話讓我很生氣。」
▲員警將孩子交還給母親。(圖/取自華西都市報)
不過,肖女士強調,自己不是賭氣,「孩子把杯子碰掉在地上,如果我當時就買下來了,她會以為以後想要某個東西,都可以這麼幹。」店家當時拉著孩子不放,還找人來評理,她不想爭執,所以走了。
對於丈夫的巴掌,肖女士則解釋,當時天快黑了,店家又不讓他們走,確實有點急了。「其實我們還是擔心女兒的,我們在附近的奶茶店等了一個小時左右,還路過看了一眼。」
事實上,員警當晚有聯絡上陽陽父母,讓他們來接人,但他們稱「累了」便掛電話。肖女士再次強調,玩了一整天,回家已經很累,疲勞駕駛很危險,「當晚孩子在派出所,我們就通過電話,我告訴孩子,自己做錯了事情就必須自己要承擔責任,必須留在那裡,第二天再來接她。她說好,但感覺她也不是很懂。」
網友認為她很殘忍,肖女士則說,遇到這種事情,當時根本沒多想。「我沒有想到,這件事情會造成這麼大的影響,這也是一把雙刃劍吧。」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