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嫌於國有林地撿拾漂流木。(圖/翻攝自新竹縣警察局臉書,下同)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新竹縣芎林分駐所巡佐楊秀文、警員連庭豪日前巡邏時,於芎林鄉富林路三段183號前發現可疑貨車,後車箱載運樹頭1顆。據了解,警方馬上攔查並通知林務局,確認樹木頭為冇樟(總重135公斤),全案依依違反森林法及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橫山分局指出,警方詢問載運樹木頭的張姓男子,對方指出漂流木在新豐鄉坑子口段拾獲;警方經現場衛星定位發現,拾獲區域為國有林地區域範圍,因此張嫌違反了森林法第15條第5項規定。
針對這次事件,橫山分局長張益禎表示,肯定楊秀文、連庭豪執行巡邏勤務,主動積極當場查獲犯行,足為同仁表率特此嘉勉;他強調,民眾勿進入國有林地內任意撿拾漂流木,以免違反森林法而誤觸法令,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金。►►►傳送第一手的新聞,鎖定《ET即時》粉絲團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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