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時報》五日罕見的將社論做為頭條,以此嚴正表達槍枝管制的訴求。(圖/翻攝自紐約時報)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紐約時報五日罕見地將社論刊登在頭版,痛批美國槍枝氾濫,要求國會議員加強槍支管制。這是紐時從1920年以來首次將社論刊在頭版。紐約時報的社論臉書粉絲專頁也刊出一張照片,寫道「在敘利亞難民危機陷入歇斯底里的三個禮拜,同時間在美國有2000人因槍擊案而死亡。」
美國加州聖伯納地諾郡(San Bernardino County)在二日發生大規模槍擊案,造成14死、17人輕重傷。凶手是28歲的法魯克(Syed Farook)和27歲的瑪麗克(Tashfeen Malik),兩人是夫妻。紐時社論指出,美國人在憲法的保護下,竟能合法購買致命武器,這不但令人義憤填膺,也是美國的「國恥」。
▲紐時的社論專頁刊出這張照片,以大眾對敘利亞危機的關注程度對比美國槍擊死亡人數。(圖/翻攝自New York Times Opinion Section臉書)
事實上,美國總統歐巴馬並非不想實施槍枝管制,而是礙於產業與官員的勾結,以及議會的分歧等等,遲遲無法達成共識。在今年10月的另一起校園槍擊案件過後,歐巴馬除了出面表達遺憾,也指出美國是唯一一個每隔幾個月就發生槍擊案的已發展國家,並稱「幾乎美國所有人,包括女人、小孩,每個人都有一把槍」。他質疑,已經這麼多槍枝了,悲劇卻還是層出不窮,怎麼能讓人信服提倡擁槍合法化可以降低犯罪率呢?
槍枝在美國造成的傷亡人數遠高於想像。一份由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ommunicable Disease Center)發布的報告中顯示,槍枝武器在2010年共奪去了美國3萬1076條人命,包括殺人、自殺和誤擊。這等於每天85人、或是每小時3人的死亡速度。另一份根據《全球恐怖攻擊資料庫》(Global Terrorism Database)的數據,2010年美國境內因恐怖攻擊而死亡人數為4名;然而,美國花費在打擊恐怖主義和武器管制上的精力和資金卻和受害人數遠遠不成正比。
該篇社論指出,一部分美國民選官員與議員時常重視某個產業的金錢與政治權力勝過人民安全。「我們無需為美國憲法第二增修條文的特殊措詞而辯論,沒有一種權利不該受限、不該受到合理的管制。」在美國,添購武器是憲法保障的權利:根據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人民有備有及佩帶武器之權利。這是源自於美國建國過程中,民兵扮演的重要角色和其反抗政府的精神象徵。
▲歐巴馬在記者會上表達遺憾,臉上神情嚴肅糾結。(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確實有不少案例是民眾藉由武器保護逃過罪犯侵擾;反對管制的論調指出,管制武器並不能預防本就有意害人的罪犯取得槍枝,那麼不如讓一般老百姓也能擁槍自衛。對支持者而言,比起全然信任政府公權力和人民道德程度,還不如留著保護自己的能力。
但是層出不窮的槍擊、許多甚至是校園裡的無差別殺人事件,也讓許多人開始重新檢視幾乎零受限的槍枝取得管道。在大型商場沃爾瑪(Walmart)決定停售攻擊性槍枝之前,只要走進這些隨處都可造訪的超市就可以買到。歐巴馬一直想要和國會協調出相關管制,但是由於牽涉到門檻極高的修憲問題、又美國視槍枝為保衛工具的觀念無法輕易動搖,且軍火業也不會坐視不管、白白放棄龐大利潤,使得推動的過程困難重重。
上一次紐時把社論放在頭版已是1920年6月13號,為表態反對共和黨提名哈定為總統候選人而刊。紐時發行人沙茲伯格透過聲明表示,「紐時已有數十年沒把社論放在頭版。我們這樣做是為了強烈表達挫折感與憤怒,控告我們的國家無法消除槍枝氾濫的禍害。就算在數位時代,登在頭版仍是凸顯議題相當強且有力的方式。還有什麼議題比國家無力保護人民更重大?」
▼紐約時報的社論專頁以置頂貼文方式刊出這則頭條,並寫道「對紐約時報而言,將社論放在頭版是很罕見的-自從1920年後就沒發生過-不過編輯委員會在周六刊了頭條,以此呼籲美國停止這樣的槍枝瘟疫。」
A front-page editorial in The New York Times is rare — it hasn't happened since 1920 — but it happened Saturday, with...
由 The New York Times Opinion Section 貼上了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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