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正妹和男性友人外出遊玩時,對方企圖性侵,她急中生智喊說:我有菜花!(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34歲的江姓男子,今年初邀約女性友人外出同遊,途中兩人發生口角,江男將車停在路邊,撕破對方的褲襪和內褲意圖性侵。女方機警大喊「我有菜花!」江男連忙停手,女子也因此躲過一劫。事後女方報警提告,江男辯稱是要安撫對方情緒,但法官不採信,7日依性侵未遂判他1年8個月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江男在今年2月邀約27歲女性友人小娟(化名)出遊,途中兩人在車內原本聊得很愉快,但江男見小娟當天穿著超短熱褲和絲襪,且又看到她手機內有好幾張自拍裸照,江男斥責小娟行為放蕩,兩人因此發生口角。
兩人先前曾發生過性關係,但案發當時江男突如其來的舉動,仍讓小娟嚇了一跳。江男突然跨坐到小娟身上,甚至還撕破她的褲襪和內褲,企圖性侵對方;小娟不想發生關係而極力抵抗,最後推開江男還謊稱「我有菜花!」對方才因此罷手,並且將她趕下車。
事後小娟報警提告,江男到案後辯稱是要安撫對方情緒,自己絕無性侵意圖;但在小娟的胸部和下巴驗到江男的DNA,且江男在偵查時坦承曾想和小娟發生性關係,直到對方說出「我有菜花!」才放棄,法官因此不採信江男說法,7日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他1年8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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