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表現良好無犯意 谷開來獲減刑死緩改無期

▲谷開來之前錄影作證的畫面。(圖/翻攝自濟南中院提供之影像)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前重慶市委前書記薄熙來的妻子谷開來,涉嫌謀殺英國商人海伍德,被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14日公示指出,刑罰執行機關以谷開來服刑期間無故意犯罪為由,建議將刑期减為無期徒刑

根據這份「關於審理罪犯薄谷開來减刑案件」的公示,北京高院表示,為了確保减刑案件的審判質量,落實審判公開原則的要求,對谷開來减刑案件的基本情况公示。

公示指出,谷開來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現在司法部燕城監獄服刑。去年9月25日,刑罰執行機關以谷開來服刑期間無故意犯罪為由,建議將刑期减為無期徒刑,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不變

公示期限為5日,自11月16日起至11月20日止,凡對該罪犯减刑有意見者,應於公示期限內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張貼上述公示的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網站,註明受理的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受理日期是11月17日,但外界到今天才知道這份公示。

根據燕城監獄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提請减刑建議書,谷開來在服刑期間能夠遵守監規紀律,按照《監獄服刑人員行為規範》要求自己;參加思想、文化、技術學習,成績合格;在勞動中,服從分配,按時完成勞動任務。在燕城監獄於2013年5月、2013年11月、2014年5月共獲表揚3次。

▲前鐵道部長劉志軍受賄、濫權判死緩。(圖/新華社港台部提供)

另外,前鐵道部長劉志軍原本因為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不過,北京高院公示顯示,刑罰執行機關以劉志軍服刑期間無故意犯罪為由,建議將刑期減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不變。公示期限為5日,自11月16日起至11月20日止。

根據秦城監獄致北京高院的提請减刑建議書,劉志軍服刑期間沒有故意犯罪,能夠主動認罪服法,自覺接受教育改造,正確認識所犯罪行的社會危害性,深刻剖析犯罪根源,積極發揮自身社會價值,撰寫的警示價值文章《我對所犯罪行的反思與剖析》被監獄評為二等獎;能夠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和集體活動,按時完成思想匯報,不斷提高思想認識;能夠力所能及地參加勞動改造,認真完成勞動任務,按規定做好室內外衛生保潔工作。因服刑改造表現較好,劉志軍2014年度獲監獄勞動改造積極分子獎勵。

死緩是大陸特有的刑罰,屬於死刑的一種,是對罪行足夠死刑者在判處死刑的同時給與2年的緩期。期間,罪犯如果沒有故意犯罪,則自動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則減為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經查證屬實,則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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