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東報導
台東海瑞鄉布農族的王光祿2年前為母親上山打獵,獵捕長鬃山羊和山羌,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遭判處3年6個月徒刑。台東地檢署原訂今天上午9時傳喚王到案,但他堅稱無罪拒絕入獄;檢方表示,王光祿已提起非常上訴,將依最高檢署審議結果,再決議拘提。
台東地檢署今天上午9時傳喚王光祿到案,但他卻堅持自己無罪、拒絕入監,也不願意到地檢署報到。檢方表示,會進一步了解王光祿未依規定到案的原因,且他已經提起非常上訴,將依最高檢署審議結果,再決議是否要簽發拘票進行拘提。
王光祿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遭判處3年6個月徒刑,併科7萬元罰金定讞。他日前更出席記者會,當時陪同的Kavas牧師怒批,「以前部落都是我們自己管理,也沒有山老鼠,中華民國才是最大山老鼠,《槍砲條例》難道是我們訂的嗎?」根本是用法律限制原住民,活得不像人,要努力要回對土地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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