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弊案「洩密」遭判刑,張花冠控訴是司法包裝的政治事件。(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嘉義縣長張花冠和胞妹張瑛姬涉及由嘉義縣政府辦理的環保及垃圾車採購弊案,高雄地院15日宣判,認定張花冠洩密,其中1年8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張瑛姬涉洩密罪,判處10年,全案可上訴。對此張花冠透過新聞稿反擊強調會上訴,並指出法院審理後,證實她沒有貪污圖利收賄,卻被以洩密罪重判,根本是羅織罪名,「司法包裝的政治事件!」
嘉義縣爆發環保採購弊案,高雄地檢署認為張花冠與張瑛姬涉嫌透過縣府科員邱豐銘等向廠商索賄,在2012年底將張花冠、張瑛姬相關人等依貪汙、洩密等罪起訴,歷經3年審理,今天一審宣判,法官依16個洩密罪判張花冠2年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至於洩漏大埔美二期標案部分,依洩密罪判刑1年8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張瑛姬則是依貪汙罪判刑10年;全案可上訴。
▲張花冠強調絕對會提出上訴。(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一審結果出來後,張花冠不服,發出新聞稿反擊,表示當年檢調發動300多人針對縣府等處所進行大規模搜索,將她以涉嫌貪污圖利收賄等罪嫌起訴,但經過3年半審理後,證實她沒有貪污圖利收賄,認為現在被以洩密罪重判,根本是羅織罪名,邏輯也不通,「高雄地院歷經兩次延判後,在大選前一個月宣判,不免令人懷疑有政治黑手介入。」
針對張花冠洩漏大埔美二期標案部分,法院依洩密罪判刑1年8個月,並且不得易科罰金,張花冠對此則說,大埔美二期開發案檢方起訴書所指稱的洩密對象,根本沒有投標,反問何來洩密?
張花冠強調,她擔任嘉義縣長6年期間,戮力從公、勤勉任事,絕無任何違法失職,宣判的時機令人質疑是一起「司法包裝的政治事件」,強調不服一審判決結果,會在收到判決書並與律師研究後,絕對提出上訴,循司法途徑捍衛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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