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錢還留下紙條。(圖/三民二分局陽明派出所提供,下同)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偷錢還留紙條!高雄市陽明派出所日前接獲一間保全公司報案,指稱某大廈管理室抽屜內現金遭尤姓離職保全竊取,經警方詢問為何如此確定是離職保全所為,原因竟是「小偷竊取財物後,在抽屜內留下字條並親筆簽名」。
由於這樣的行為令警方感到匪夷所思,趕緊調閱大樓監視器畫面,並要求公司提供其他寫有尤嫌筆跡的相關文件以供證明,經警方比對資料,發現確實為尤嫌所為無誤。
警方前往尤嫌住所逮人,不過當員警敲門、按門鈴,尤嫌在裡頭看見警車後,就是不肯應門。直到警方假裝離去,這時他才鬼鬼祟祟地從屋內走出,當場被一旁埋伏的員警逮捕歸案。
尤嫌到案後矢口否認,供稱平時管理室就有放置零用金供管理組長運用,且認為當時自己也尚未離職。但因有被害人筆錄、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證明文件供佐證,全案依違反竊盜罪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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