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姓男子性侵8歲小表妹,事後否認還辯稱:翻身不小心壓到她。(圖/示意圖,翻攝自網路)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賴姓男子在2年前,帶著年僅8歲的小表妹到自家菜園玩耍,趁四下無人之際,兩度性侵對方得逞,事後遭警方移送。日前士林地院審查終結,依據強制性交罪嫌,判處賴男8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賴男平日在工地打工,被害女童指控,當時她曾哭訴說「好痛」、「不要」,但因為表哥身材壯碩推不開他,最後仍被他染指得逞。事後社工介入輔導,女童還一度不願回想,後來才打開心房慢慢說出來。
偵訊和法院審理期間,賴男均矢口否認性侵,辯稱是自己側身要翻身下床時,不小心壓到表妹;律師也辯稱若是女童遭到性侵,應該會心生畏懼而避之為恐不及,但之後又到菜園工寮和賴男發生性關係,事後也未向其他人求助,且在案發後1年才提告,行為有違常理。
法官審理後認為,賴男犯後不但未坦承犯行,也沒向女童道歉和商討後續賠償、和解等事宜,因此判他8年6個月徒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