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鄧如雯一句話 王如玄直諫法官、消除潘金蓮罵名

▲王如玄談起當年的鄧如雯案。(圖/記者李鍾泉攝)

文/賴于榛

「今天晚上總算可以安心睡覺了。」就是鄧如雯的這句話,加深了當年為人權、婦權奔走的律師、現在的國民黨總統候選人王如玄決定寫信直諫法官,消除社會輿論將殺夫都當作「潘金蓮」的罵名。

王如玄接受《ETtoday東森新聞雲》專訪時談到20年前,讓她一戰成名的鄧如雯案,原來在鄧如雯案之前,王如玄就在替許多困於家暴後進而殺夫的婦女辯護,但她認為鄧如雯案,是台灣正視家庭暴力的轉捩點,因為在此之前社會都認為家庭暴力是家務事,床頭吵應該要床尾和,只有婦女團體覺得很重要,「女性承受多大的壓力會殺夫?可見家暴型態很嚴重。」

根據文化部的台灣大百科全書顯示,鄧如雯15歲時遭到林阿棋性侵懷孕生子,後來被迫同居與結婚,但過程中鄧如雯與家人時常遭到毆打,甚至2人的孩子也無可避免。1993年的10月27日,不堪長期受虐的鄧如雯,趁著丈夫熟睡時將他殺害,事後出面自首。

看守所管理員冷嘲&鄧如雯的安心

「這個社會就是你們這群女人,害我們男生半夜不太安穩。」持續替殺夫案的婦女辯護的王如玄,走進看守所要探鄧如雯前,聽到的就是看守所管理員的這句話,她坦言剛開始辯護時,看守所管理員就對她有意見,輿論也不太支持,但讓她覺得值得辯護的原因是聽到了另一句話,鄧如雯對她說的第一句話,「今天晚上總算可以安心睡覺了。」王如玄說這句話,讓她知道鄧如雯在「家」究竟過得有多不安穩,反而是到看守所才覺得安全,讓她覺得值得一戰。

女人殺夫=潘金蓮?

潘金蓮在小說金瓶梅、水滸傳中,被描述成「為慾殺夫」的狠婦,負面評價羅列不完。20多年前的社會輿論也是如此看待鄧如雯,王如玄說,「殺人在台灣就是一件天大地大的事情,中國傳統社會中,女人殺夫就是跟潘金蓮差不多,社會有負面評價,我們辯護,法官也不太諒解」,讓辯護的她們,同時面對社會與論的反彈與法官的異見。

王如玄表示,那時的法官對他們說,殺人就是死刑、無期徒刑,或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加上鄧如雯也承認殺人,「這麼清楚,有甚麼好辯護的」,不滿婦團把社會搞得沸沸揚揚,開個庭媒體都跑來。

法官態度讓辯護的王如玄有點挫折,心想台灣在改革運動的過程裡面,已經有這麼多人投入,但法院系統卻好像置身事外,所以後來她們決定寫信直諫法官,強調鄧如雯案的判決對婦女權益保障是多麼重要,還挑明了說台灣民主化過程裡面 法官是缺席的,期望法官多了解事情的真相,才能做比較好的裁判。

鄧如雯案的三大辯護重點

對抗輿論與法官,王如玄說當時鎖定了3大辯護重點,第一是鄧如雯是自首應該可以減輕刑責,第二則是希望比照同樣是遭受家暴而發生的美國羅瑞娜(Lorena Bobbitt)閹夫案,讓鄧如雯接受精神鑑定,「我們主張家暴受虐者,她是處於精神耗弱的狀態,焦慮緊張到不行,沒有辦法控制她的行為。」

第三點則是主張正當防衛,王如玄說,這點花了一些時間向法官解釋,因為過去正當防衛被認為是「遭受攻擊後還手」,但鄧如雯案時她們主張鄧如雯長期受暴,每天無時無刻都可能受暴,所以才會趁丈夫在睡覺動念殺人,「鄧如雯長期受虐的經驗,只有在那個當下,達到脫離暴力的處境。」

最後鄧如雯被判刑3年6個月,服刑1年半後假釋出獄,更讓婦女團體積極參與《民法親屬編》、《性侵害防治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修訂,時至1996年,台灣社會又發生彭婉如命案,最後立法院在1998年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同年6月24日總統公布實施,也讓中華民國成為亞洲第一個具備家暴法與民事保護令的國家。

鄧如雯案成為台灣正視家庭暴力的轉捩點,也影響了王如玄,她說,鄧如雯案後的種種修法,讓她感覺到點線面的力量,過去窮她畢生之力也只能一個案子一個案子處理,但在這之後台灣從中央到地方成立了家暴防治中心,灑下了保護網,「因為我們參與政治,所以可以灑下保護網,第一次見識到參政的力量」,也開啟了後續的從政路。

▼鄧如雯案讓王如玄同時面對與論與來自法官的壓力。(影音/ETtoday影音部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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