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一名高級警官因性侵及雞姦未成年少女罪名成立,被判100年徒刑及笞刑15鞕。(示意圖/翻攝自網路)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新加坡《海峽時報》24日報導,馬來西亞一名高級警官被控多次性侵未成年少女罪名成立,被判100年徒刑及笞刑15鞕。
52歲的被告羅海薩阿都阿尼(Rohaizat Abd Ani)本是風化組裡的一名副警司。他被控於2012年2月至5月間,在沙巴州首府亞庇市(Kota Kinabalu)一家飯店房間內,4度性侵一名年僅13歲的少女,並雞姦受害者。
被告於2013年8月被控5項性侵及雞姦罪,當時他已被調職至檳城。他否認有罪,獲准交保候審。此案於去年12月開審,法官艾努伊(Ainul Shahrin Mohama)周三下判決時指出,被告無法對證據提出反駁,因此被判罪名成立,5項罪名各判入獄20年及鞭笞3下,但其中兩項控罪刑期同時執行。换言之,被告的的實質刑期是80年。相關報導請看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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