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裙底示意圖。(圖為新聞當事人/達志影像,下同)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楠梓區一名30歲的陳姓男子,因涉嫌於各大賣場、商圈,以手機偷拍女性大腿和裙底風光,並將影片上傳至YouTube賺廣告收入;市刑大接獲檢舉後,依IP位址找到陳嫌移送法辦。但高雄地檢署28日偵結,認定他拍攝地點為公共場所,同時也不足以讓一般人滿足性慾,最後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陳男在YouTube平台上傳的影片,還以「機車」、「賣場」、「商圈」、「展場」、「扶梯」、「書店」、「用餐」等分類,短短3個月就吸引逾33萬人次點閱、超過千人追蹤。警方循線逮捕他時,當場查扣194部影片,900張照片,其中2張還拍到女性下體。
原本警方找到16名被害女子提告,並依妨害秘密、妨害風化罪移送。但雄檢認為,陳男拍攝的場景都是賣場、書店、馬路等公開場合,且影片或照片中的女性都有穿著短褲或短裙,且難以引人遐想或刺激性慾,因此也不構成妨害風化罪。但遭偷拍者可對陳男另提告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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