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驥擊斃倒車逃犯遭判刑6個月,靠北警察用「阿嬤」文調侃。(圖/翻攝自靠北警察臉書)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桃園市楊梅分局永安派出所警員葉驥,在2014年追捕通緝犯時,因開3槍導致對方傷重不治,最高法院28日認為執法過當,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引發各界譁然。臉書專頁「靠北警察」28日有網友以最近很夯的「阿嬤」為題發文調侃,「我阿嬤說,他如果這麼乖,就不會被通緝了!」
「我阿嬤說,都要被撞了還不能開槍,難道要蓋國旗了,才能對來鞠躬的通緝犯開槍嗎?」、「我阿嬤說,台灣的警察很可憐,不能太有正義感,反正就讓他跑嘛!跑累了他就不跑了!」、「我阿嬤說,通緝犯要跑就要給他寫勸導單啊!寫多了!他以後就不會跑了!他就會乖了!」、「我阿嬤說,台灣警察實在啾逼哀欸!」,有網友昨晚在「靠北警察」粉絲團,分享葉驥遭判刑6月定讞的新聞,談到阿嬤看完後很難過,所以他就來發文了。
PO文一出後,有網友批評,又再一次打擊基層員警的士氣,嫌犯要講人權,那警察的人身安全又在哪兒?讓人看了火大…;也有人指出, 才這麼3槍,才這麼幾秒,警察的命不是命,逃犯的命才是命。不過,另有網友認為,法官也知道這樣的過失行為不該太過於苛責,所以也給此名員警易科罰金;但隨即有人反駁,法院判決員警有罪,家屬會據此向員警民事求償,並非那區區18萬的處罰而已、 別看可易科罰金,之後民事求償的問題才要浮現,一賠就好幾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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