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員警葉驥因為擊斃通緝犯遭判刑,警政署表示遺憾。(圖/東森新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桃園縣楊梅分局員警葉驥在值勤時,擊斃企圖衝撞的通緝犯羅文昌,遭到最高法院判決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8萬元定讞,消息一出引發激烈爭議,警政署也表示,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深表遺憾。
警政署認為,的確員警即便有合法使用槍械,也必須符合「警械使用條例規範」,但員警執勤時面對各種狀況,做出臨場判斷,靠的是實務經驗累積。葉驥從警資歷將近20年,大多都是打擊犯罪、刑案偵查工作,對此警政署長陳國恩強調,他相當肯定葉驥主動積極、勇敢、負責的工作表現,各級幹部都應該多給予鼓勵、關懷。
另外,為了避免員警的寒蟬效應,警政署表示,支持並呼籲員警這時應該更勇於執法,合法、合理範圍內使用警械,也期待司法機關應該作為員警的後盾,才能共同打擊犯罪、捍衛執法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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