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色老闆從機車後方猥褻熊抱女騎士,他竟辯稱:是她自願讓我騎。(圖/示意圖,圖中人物非當事人,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工廠老闆,10月中旬某日在家工廠前,遇到鄰居的表姊騎車經過,他在馬路中央直接攔車,並且跨上機車後座,不但從後方熊抱對方,還用自己的小弟弟磨蹭對方的下體,女方憤而提告。但男子到案後否認犯行,竟還辯稱是「女子自願讓我騎」,檢方認定他涉嫌猥褻,29日依法起訴。
起訴書指出,50多歲的吳姓男子是新北市土城區的一間水產工廠負責人,10月中某日下午,他在自家工廠前看到鄰居的表姊(36歲)騎車經過,他竟然站在路中央張開雙手雙腳,將對方的機車攔下,接著緊抓機車龍頭,再強行跨上機車後座。
吳男在後座時不但緊貼對方,甚至還從後方熊抱,更用自己的生殖器磨蹭對方下體約2分鐘,被害女子極力大喊「老闆,你不要這樣,我要下車」。事後吳男將被害人載回鄰居的工廠,自己再徒步走回自己的工廠。女子不堪受辱,憤而提告性騷擾。
檢方開庭時,吳男否認犯行,不但辯稱是女方自願「讓我騎」,他還稱說和女子身體有7、8公分的距離,根本就沒碰到對方。但檢方事後調閱監視器發現,無男身體緊貼對方,女方也有所掙扎,因此認定他涉嫌猥褻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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