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倩/政黨票為什麼一票都不能少?

2015年12月31日 12:38

▲政黨票,一票都不能少。(圖/記者陳明仁攝)

文/雷倩

每年投票前,一定有大政黨用鋪天蓋地的廣告文宣耳語天王呼籲:「集中選票、一票都不能少!」一些名嘴和「政治精算師」也會附和:「投給不會當選的候選人等於投廢票、無效啦!」於是「棄保」「集中選票」就變成了台灣投票行為的顯學與擊敗對手的必殺技。不信,您可以問問街頭巷尾的柴契爾夫人或運將大哥。

我國現行選制的確有大黨偏差,例如明年一月十六日選民可領的三張選票中,總統和區域立委選票都是單一席次的選舉,小黨或獨立參選人獲勝的機會相對小。唯有政黨票是全國複數席次選舉,由全國人民經由投票給所屬意的政黨,共同分配34名不分區立委席次。因此,人民有機會藉手中的選票,幫助台灣轉型為良性的政黨政治。

但距投票日兩個多星期,那批政治精算師又開始高喊,票投小黨無用啦。他們說:沒有衝過百分之五的黨不能分配不分區席次,而在第二輪計算時,該黨的選票都會從分母中剔除,結果是最後依得票率分配席次時,讓大黨從中得利。他們又說,投給小黨等於投廢票,不如集中選票給大黨。

▼連美鳳姊都說了,政黨票決定不分區立委席次唷!(圖/翻攝自YouTube)

真的是如此嗎?其實政黨票的得票率不僅關係不分區立委席次的分配,更攸關政黨發展的諸多權益。讓我們看幾個黃金數字:5% 3.5%,2%,和1%。

民眾對政黨票最熟知的規定,應屬憲法增修條文中的政黨票突破5%門檻,可參與分配不分區立委席次,還有資格提名下屆正副總統候選人。

較不為一般人民所知的是政黨只要得票超過3.5%,未來四年就可獲政府每年每票五十元補貼,繼續運作培育人才。(這項門檻原為5%,立法院今年初修正選罷法第四十三條,調降至3.5%。)拿上一屆選舉為例,國民黨政黨票獲得586萬餘票,四年獲得的政黨補助金高達11.7億元。得票次高的民進黨有455萬餘票,四年也從國庫領取了9.1億元。

2%是政黨參選的門檻。選罷法第廿四條規定,於最近三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得票率,曾達2%以上就可提名不分區立委人選。若不符合此資格,例如今年初次參選的信心希望聯盟,就必須推薦十席區域立委候選人,方得參與政黨票的選舉。

此外,除選舉期間的政治獻金收據依法可扣抵所得稅外;政黨於全國不分區立委選舉、區域及原住民立委選舉推薦候選人之得票率達1%時,亦可依政治獻金法第十九條規定,開立收據給捐贈的個人或營利事業,於申報所得稅時,作為當年度列舉扣除額,或當年度費用或損失。

據目前選舉人及投票率的預估,今年的有效選票仍在1300萬上下。上述的幾個黃金數字,換算成票數分別是65萬,45.5萬,26萬及13萬。也就是對於選民來說,除非您的選擇非常冷僻,否則每一張選票都會「有效」。您可以用手中政黨票支持您所信任的政黨,讓它有取得國會席次、政黨補助、未來提名候選人、開立免稅政治獻金收據的機會。

▼2016年1月16日投票當天,民眾會拿到三張選票,其中一張即是決定不分區立委的政黨票。(圖/翻攝自YouTube)

投票式民主最重要的原則是「公平」與「票票等值」,原始設計是由每一位選民在公平的選制底下做忠於自己信念的選擇,經過正確公開的計數之後,最終可以獲得對全體人民最適的共同選擇。所以無論您所認同的是哪一個政黨,絕對不需要因為擔心5%的超高席次門檻而改變投票的決定!更千萬不要投廢票!廢票只能表達對現狀的不滿,卻無法積極支持新興的力量;投給您認為最好的政黨,即使它沒有超過席次分配的門檻,您的意見仍會成為台灣民主發展史上極有意義的紀錄。

台灣選舉有三癌:仇恨動員、賄選買票、詐術矇騙。但政黨票是一個相對乾淨的空間,可以讓人民選擇價值。所以,對期盼台灣民主往負責任的政黨政治發展、或是自己相信的價值大黨未能表達的人們來說,這種由「價值取向選民」、在選舉中投下「價值取向選票」的政黨票,是真的一票都不能少!這次大家就再給民主一個機會吧,一起認真檢驗不分區名單、踴躍投政黨票,讓2016成為台灣新政治的起點!

●作者雷倩,台大外文系畢、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碩、博士,東森電視公司董事、國票金控獨立董事。以上言論為個人立場,與公司無關。88論壇歡迎雲友更多參與,也歡迎網友發表高見,投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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