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院判涉案8名菲律賓海巡人員須賠償319萬元。(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漁船廣大興28號2013年時遭菲律賓海巡隊員開槍射殺,屏東地檢署將涉案8人起訴並提出民事損害賠償。屏東地方法院昨日(31日)判決,涉嫌開槍的船艦指揮官及7名隊員須賠償319萬元。
判決書中指出,該菲律賓艦在2013年5月9日上午9時41分左右,在巴林頓島(Balintang Island)東方海域巡弋時,發現漁船廣大興28號並打算登船臨檢,但船長洪育智見狀隨即轉向逃跑,雖然過程並無碰撞,但這個舉動引起菲國海巡隊員不滿,指揮官命令7名隊員分持機槍、步槍射擊。
▲▼菲律賓海巡隊員對廣大興28號開槍射擊。
在追逐過程中,菲國海巡隊員可以清楚看到廣大興28號的駕駛艙內沒有人,在明知射擊引擎室可能會打中船員的情況下還是開槍,導致船員洪石成中彈大量出血、血氣胸死亡。
對此,屏東地檢署將涉案的菲國指揮官及7名隊員依殺人罪嫌起訴,並向他們提出民事損害賠償。屏東地院31日宣判,8人應賠償319萬元。對此,洪石成的家屬表示對判決結果沒有意見,該怎麼做就怎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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