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清洗水池感染截肢險丟命,控雇主不理。(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64歲的保全陳先生,先前因清洗大樓水池,雙腿遭細菌感染,引發「壞死性筋膜炎」,為了要保命只好截肢右腿,但家屬投訴事發至今6個月,保全公司只發半個月薪資,甚至置之不理;勞工局上月也認定這是職災意外,雇主須全額給薪,保全公司不負責任之舉已違法,也讓家屬感到很心寒。
陳先生2015年6月到台中辦公大樓擔任保全,負責車道交管,7月時應大樓主任要求下水打掃景觀水池,沒想到15天後雙腿開始腫脹,就醫診斷是細菌感染引發「壞死性筋膜炎」,之後動了10多次手術,過程中還因急救引發中風,一度病危,最後右腳截肢才能保命,現在躺在病床上無法說話和活動,有時甚至意識不清。
家屬表示,有向保全公司申請職災補償,而勞保局也認定此事件屬職業災害,但6個月以來,保全公司只發半個月薪資約一萬多元就沒下文。對此保全公司則澄清,薪水都有按時發放,而且陳先生是在清洗水池後15天才發病,難認定是職業傷害,而且是大樓指派陳先生去清洗,不應是保全公司的責任。
陳先生原是為了照顧癌妻才任保全的工作,分擔家計,如今卻躺在病床上,不僅少了1份收入,還得支付每月5萬元的醫藥費,家屬已向保全公司求償,但保全公司認為,一切都得等候法院調查釐清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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