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狼繼父,只要繼女犯錯,就以嘿咻當做處罰對方的方式。(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打零工的陳姓男子,3年前利用妻子不在家的時候,趁機性侵當時年僅10歲的繼女;之後他又以繼女和網友私下碰面外出、帶妹妹離家出走為由,以「嘿咻」做為「處罰方式」,甚至還直接在2個妹妹面前上演。後來繼女受不了告訴同學,校方得知通報,法院19日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處陳男10年半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陳男在2008年和繼女的母親結婚,但他平時對繼女管教甚嚴,對方稍有犯錯就會嚴厲指責,甚至會處以罰站、罰跪;陳男在2013年8月時,趁著妻子上大夜班外出時,對繼女伸出狼爪性侵得逞。
自此之後,陳男只要發現繼女做錯事情,包括私下和網友外出、帶妹妹離家出走等,就會就此要求嘿咻換取不處罰;繼女想到之前陳男對她的處罰,也擔心會再惹怒對方,因此不敢抵抗,只能順從陳男的獸慾,前後遭他性侵20次;只是繼女也因此身心受創,向同學訴苦後導師輾轉得知,因而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法院認定陳男第1次性侵繼女時,屬於加重強制性交罪,後面的19次雖然繼女沒反抗,但她是擔心會遭陳男處罰,這屬於利用權勢性交罪,且繼女未滿14歲,因此以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他10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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