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帶鸚鵡搭高捷遭拒,不但辱罵站方人員還亮刀威脅,一審判拘役50天。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楊姓女子(27歲)去年讓寵物鸚鵡站在肩上走進高雄捷運凱旋站,因為不滿站方人員勸阻而踹人、亮出瑞士刀;高雄地院20日判處她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
據警方調查,楊女去年5月某日晚間進入高捷凱旋站後,站務人員發現有隻鸚鵡站在她的左肩上,立即上前制止,楊女則以中英文夾雜辱罵、恐嚇,以腳踹站務人員的小腿與肚子,並從包包內掏出瑞士刀(未打開)嗆聲,「我可以告你們,也可以殺你們!」
為避免楊女傷及其他旅客,站務人員企圖奪刀時與楊女發生拉扯,站務及保全人員通知捷運警察到場,員警聯絡119將2人送醫,並依違反大眾捷運法告發楊女,另依妨礙公務案移請前鎮分局偵辦。楊女庭訊時辯稱罹患慢性精神疾病,但仍被檢方起訴。
由於楊女侮辱公務員、妨礙公務犯行明確,法官認為她雖有精神障礙,但應答陳述有條理,未達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程度,分別判處拘役10天、45天,合併執行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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