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執行主席黃國昌建議,總統馬英九應提前請辭,讓新政府盡速上路。(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文/蔡百蕙
「多數黨組閣是一個錯亂的憲政概念!」時代力量執行主席黃國昌說。選後掘起為國內第三大黨,時代力量將如何帶入新聲音、捲動新政治,備受各界期待與關注。在接受《ETtoday東森新聞雲》專訪時,黃國昌強調,時代力量視政權交接條例與國會改革為選後的當務之急,「如果馬英九真心地想讓新政府趕快做事,應該宣佈將提前辭去總統,」解決新國會跟新政府任期落差過長的窘境。
同時也是新科立委的黃國昌,可以舌戰群雄,激辯學運議題,因而被封為太陽花戰神,在專訪中談及優先法案與憲政改革議題時,卻是細條慢理,經常頓了一下,再接著說,務求慎重與精準。
日前,民進黨也宣佈,政權交接條例將是新國會的優先法案,然而,黃國昌表示,新國會除了應完成正副總統交接的法制化之外,也應思考如何解決新國會與新政府任期落差過長的問題,「我主張的是積極的作法,可以選擇一個基準日,例如3月1日或3月20日,馬英九應該提前宣佈當天將辭去總統,同時立法院開議後馬上完成總統副總統交接條例。」
▲在專訪中,黃國昌指出,政權交接條例與國會改革是新國會的當務之急。(圖/記者張一中攝)
由於520交接係憲政慣例,憲法並無明訂。黃國昌也建議,交接條例還可明訂,中華民國第14屆正副總統自本屆辭職次日起,起算其任期,「問題是,馬英九願不願意做?這個是關鍵,一個月的時間修法綽綽有餘,」如果馬英九有真心誠意,「想要為台灣的民主憲政解決交接期間過長的問題,他應該要做這件事。」
如果馬英九選擇不提前主動辭職,以解決政權交接過長的問題,黃國昌認為,那就是訂政權交接條例後,消極地等4個月,但在這4個月的過程裡,可以看到任何閣揆都無心於政事(行政院長毛治國將請假至內閣總辭被准前),就只是完成過渡、看守、交接。
以多數黨組閣為政權交接期過長解套?黃國昌指出,1997年修憲時,已取消了立法院的閣揆同意權,在我國現行憲政體制下,行政院長係由人民直選的實權總統任命,並授權組閣,「因此,由多數黨組閣,是目前憲政體制下錯誤的觀念。」
此次選舉,時代力量挾著許多太陽花運動明星的光環,成為政黨票唯一過5%門檻的第三勢力政黨,2年前闖進立法院,如今被選票送進立法院。黃國昌認為,這顯示了台灣人民對於新政治有所期待,寄望一股年輕、改革、充滿理想與熱情的新政治力量走進國會。
▲黃國昌認為,時代力量的掘起,顯示台灣人民對新政治的期待。(圖/翻攝自黃國昌臉書)
也因此,在選戰過程中,時代力量即把國會改革當作重要的競選主軸,「過去國會運作的方式,社會大眾都詬病,中國國民黨掌握了過半的國會,不斷地阻撓。」黃國昌說,完成國會改革法案,讓新國會可以在改革後的法制環境下運作,才能回應人民對透明專業新國會的期待。
怎麼做?
聽證調查權
目前的政府運作,立法院成為行政權的橡皮圖章,喪失了民主憲政下應有的監督制衡功能。聽證程序不僅是讓立法權可以取得正確資訊,再做成決策判斷的制度,也有揭發行政權濫權的效果,「在大部份的民主憲政國家都有,台灣沒有,台灣有一種制度叫質詢,這是一種很淺薄的制度,而且,行政官員在國會說謊還不用負任何責任。」
最知名的例子是李惠仁拍攝的紀錄片「不能戳的祕密」,揭發農委會官員對禽流感疫情的隱匿,並且在國會殿堂上說謊,「導致立法院在錯誤資訊的基礎上,無法進一步採取有效的措施,最後竟然沒事,怎麼有這麼荒謬的制度?」
運作透明化
黃國昌說明,國會運作要透明化,首要原則是讓每個立委所為權力的行使,在陽光下受到選民的檢視,落實責任政治,可以從設置國會頻道開始,讓選民能夠直接監督立法院現場運作的狀況,(例如英國BBC的國會頻道或美國的C-SPAN頻道,)例子太多了,目前只有半吊子的國會頻道叫隨選視訊,還常常出現藍畫面、然後就沒了。
檢討黨團協商
重新檢討黨團協商制度。時代力量無法認同黨團協商制度為政治協商的必要之惡。參考其他國家的國會運作,有採取院會中心主義者,例如英國,有採取委員會中心主義者,例如美國,「沒有一個國家像台灣這麼荒謬,竟然是用黨團協商中心主義,」在不透明的程序下進行,更改了法案的實質內容,導致責任政治根本無法獲得貫徹。
最具體的例子是會計法,2013年夏天出現了民主政治重大的醜聞,這件事如何產生?為何會發生?誰該負責?到2016年的今天都還是一團迷霧(註1)。如果對責任政治有任何基本要求,怎能容忍如此荒謬的制度繼續運作?應該限縮它的範圍在程序性的事項上,法案實質的內容,則回歸由委員會審查。
辭去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的終身聘職位,黃國昌孤注一擲地投入選戰,心中早已定下未來修法工作的藍圖,如今更將帶領獲得6.1%、74萬多票政黨票的民意進入新國會,他表示,時代力量是成立不到一年的新政黨(1月25日將滿周年),人才還不夠多,深度還不夠深,經驗也不夠多,但肯學習,犯了錯會改進,「有相當的信心,時代力量會逐漸成長、逐漸茁壯,因為我們往正確的目標邁進。」
註1:2013年5月31日通過的《會計法》第99-1條修正案引發極大的爭議。立法院經朝野黨團協商同意,將原僅適用於行政首長的特別費報支、核銷除罪化,擴大到民意代表與大專院校職員、研究人員支用政府補助的研究計劃費的報支、核銷。由於修正後條文中溯及既往部份規定,2010年12月31日前,各民意機關支用的業務費等不追究責任,使得修正案通過後,立委顏清標用公款喝花酒將獲得除罪,引起各界撻伐,該修正案被輿論稱為「顏清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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