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方濟各在2015年的聖周四(主的晚餐)親自為信友洗腳。(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教宗方濟各決定修改《羅馬彌撒經書》中有關「主的晚餐彌撒濯足禮」的禮規,將來實行濯足禮的對象可以是女性。教宗2014年寫給聖座禮儀聖事部部長薩拉樞機的信函中說明,修改這項禮規是為了「充分表達耶穌在最後晚餐中這一舉動的意義」。聖座部會2015年1月6日特別為此頒布一道法令,並在21日公諸於世。
方濟各於2015年聖周四在羅馬雷比比亞監獄主持最後晚餐彌撒時,施行濯足禮的對象中就有女性。教宗表示,他在「深思熟慮後」作出這項決定,讓「教會的牧者們今後能從天主子民的全體成員中選擇濯足禮的對象」,還叮囑牧者們「務必向這些人選充分解釋濯足禮的意義」。
聖座禮儀聖事部解釋,以往濯足禮的人選必須是男性,如今男女皆可,「最好有青年也有年長者,有健康也有患病的人,有度奉獻生活者也有平信徒」,不拘已婚或未婚。領受濯足禮的「信友人數不限,但應呈現出天主子民各類型成員的多元及合一」。
濯足禮在復活節前的星期四舉行,基督宗教為了紀念耶穌的服務精神,將「主的晚餐」(又稱「最後的晚餐」)中耶穌為門徒洗腳的精神延續下來的禮儀。根據新約聖經的若望福音,耶穌在受難前和12門徒到晚餐地點,將衣服脫下,拿一條手巾束腰,把水倒在盆裏,為每一位門徒洗腳,再用腰間所束的手巾擦乾;洗完腳後,耶穌穿好衣服對門徒解釋:「你們稱我『師傅』、『主子』,說得正對:我原來是。若我為主子,為師傅的,給你們洗腳,你們也該彼此洗腳;我給你們立了榜樣,叫你們也照我給你們所做的去做。」(若望福音13章13節-15節)
天主教教會根據《羅馬彌撒禮儀》(Missale Romanum),從1570年開始明訂,各地教會於濯足節當天的聖餐彌撒後,應舉行濯足服事,後於1955年經教宗碧岳十二世修訂,改在聖餐彌撒中舉行。濯足禮沒有規定人數,按照聖經傳統,通常會選12人。在禮儀進行時,預備受洗的人入坐,由神父逐一替各人洗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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