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素如釋憲聲請案將如期舉行。(圖/本社資料照)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日前媒體傳出法務部聲請延期審理賴素如釋憲聲請案,司法院日前公開收到來函,但鑒於辯論日期和爭點「已函知聲請人」與相關人等,「不宜更動」。有關賴素如針對「羈押期間律師閱卷權」的言詞辯論庭,仍維持3月3日進行。
法務部日前突破憲政首例,向司法院聲請延期賴素如釋憲聲請案,理由包括認為因應「新內閣組成前,相關重大決策、人事案應暫緩」、需「更多時間了解司法警察機關之意見及準備言詞辯論」。
司法院29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歉難同意」,由於言詞辯論的日期和爭點都已函知聲請人及相關人士,「為程序順利計,不宜變動。」新聞稿中也強調,「憲法解釋不涉政治部門之『政策決定』,與內閣是否更動無關。」否決法務部的延期聲請。
賴素如、李宜光聲請解釋案行言詞辯論將在3月3日上午9時於司法院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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