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摩鐵槓上知名國際品牌香奈兒(CHANEL),因為他們不但取名「香奈兒SPA休閒旅館」,連房內寢具用品都印上香奈兒字樣,跟正牌只差了一個英文字母,結果被跨海提告。智慧財產法院認定,業者須判賠300萬元,且不得再用「香奈兒、香奈爾或CHANEL」等相似名稱。
警方大批人馬進到汽車旅館,但這次不是有人開吸毒趴,而是要來查扣樣品,因為這家名叫香奈兒的摩鐵,被正牌香奈兒提告。仔細看看裡頭的擺設,從枕頭套、床單、衛生紙盒、原子筆到便條紙,全部都寫上香奈兒,下面還有一排英文字母「CHANNEL」。
「我不清楚,我不曉得,因為我來的時候就這個名字了。」工作人員低調回應,但招牌依舊高調,從香奈兒改名成「香馜兒」,顏色、字樣跟當初挨告時幾乎沒什麼變動。比較先前與現在的招牌,除了中文字樣修改,英文字樣還是沒變,雖然業者LOGO與雙C圖案不同,可是英文字母卻只差了一個「N」。
智慧財產法院庭長陳忠行指出,「侵害商標權的行為損害賠償,那第二部分,原告是請求減損它商標權,造成所受得的商譽部分。」正牌香奈兒認為,摩鐵用相同名字營業12年,期間盈利獲取1.3億元,向法院請求損害賠償,另外主張商譽損害。雖然現在業者已經改名,可是智慧財產法院表示,兩者相似度高,如果正牌認為業者侵權,還是有侵權疑慮,全案仍可上訴。(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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