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公文將從寬審認。(圖/翻攝自NPA 署長室臉書,下同)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過去曾發生許多警察穿著制服用餐、買飯卻被民眾檢舉的事件,引起網友們討論,認為警察也是人,為什麼不能穿制服買飯,而警政署署長室臉書也公布,內政部警政署1日所發布的公文,對於此事將從寬認定,「無論在勤務中、勤務之餘,只要不影響勤務運作,各級主管都應該從寬審認。」讓民眾大讚。
過去曾有民眾認為警察穿制服買飯、在店內用餐不妥而檢舉,引發網友撻伐,「警察也是人,為什麼不行?」還有店家直接貼公告,「歡迎警察穿制服入內用餐」,不過多數的員警仍是匆匆買完離開,而現在內政部發公文規定,「署長重視員警生活飲食需求,因此希望各級主管對於穿制服購買餐飲,能夠從寬認定。」
「無論在勤務中、勤務之餘,在不影響勤務(如固定站崗)下,方式目的都在合理範圍,將從寬認定,嚴禁任何懲處情事。」警政署署長室臉書也PO出照片,「感謝雲林縣斗南分局幹部優先率領同仁制服購餐,響應政策。」 此舉也讓民眾叫好,希望警察能夠別再因為穿制服遭檢舉,而不敢在外買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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