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荷蘭,以性行為代替駕訓班教練費是合法的行為。(圖/翻攝自網路)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荷蘭有一個令外國人、甚至是不少當地民眾都覺得奇怪的規定,該國政府表示,只要是政府立案的合格駕訓班,18歲以上的學生就能夠用性行為抵學費,不過學生不能夠主動要求以性行為交換課程。
該國的交通部長哈根(Melanie Schultz van Haegen)以及司法部長斯多(Ard van der Steur )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回應,雖然這個法律並「不受歡迎」,但是以性行為「支付」駕訓班課程卻是不違法的。
該國交通部長表示,「由於在荷蘭賣淫是合法的,因此若駕訓班的教練主動提出,能夠以性行為當作『繳交學費』,那麼這就是性交易了,因此並不構成違法。」不過,「基督教聯盟黨」的議員希格斯(Gert-Jan Segers)則認為,駕訓班的學生並不一定有合法賣淫的許可,因此並不合法,因為如此一來政府便「無稅可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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