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一般的隊友!偷拍尋歡影片 被人妻看到害同事離婚

▲男子偷拍同事到小吃部尋歡的影片,事後被對方妻子發現害兩人離婚。(圖/示意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這真的是「豬一般的隊友」。高雄市一名洪姓男子,3年前和陳姓同事到小吃店玩樂,當時女服務生僅著內褲跨坐在洪男大腿磨蹭,陳男一時興起拍攝下來,不料卻被洪妻看到影片內容,憤而提出離婚。事後洪男對陳男提出告訴求償,法院認定這是偷拍屬實,判決陳男賠償洪男3萬元,全案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洪男在一家外商機械廠工作,2013年1月間,他和同事到高雄市大寮區的一間小吃店用餐,席間眾人黃湯下肚,氣氛十分嗨,女服務生竟然脫光衣服僅剩下一條內褲,直接跨坐在洪男大腿磨蹭取樂。當時陳男見狀,因為一時貪玩而用手機拍了下來留存。

去年陳男因為保險事宜和洪妻討論,當中討論到子女教養問題,陳男用手機給洪妻看了自己女兒的照片,不料洪妻卻在無意間發現丈夫在小吃店尋歡的影片,當下十分生氣,事後質問洪男,雙方最後鬧翻失和離婚收場。

洪男事後得知是因為陳男拍攝影片所導致家庭破碎,憤而提告妨害秘密告訴,並求償30萬元;陳男坦承拍攝,但稱說當時有多人在場,並不算個人隱私權,且他並未散布影片,強調洪妻看到影片是意外。但法官認為陳男此舉已經侵犯洪男的隱私,依妨害秘密罪判陳男拘役50天,並賠償3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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