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家祺二審判15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港籍僑生麥家祺前年(2014)因為不滿林姓房東催繳房租,就將人殺死,還用床單裹屍,當時讓社會震驚,一審開庭時向家屬哭訴道歉,遭判無期徒刑,不過高等法院今天(18日)認定他沒有前科,素行良好,精神鑑定有憂鬱傾向,因此改判15年,全案還可以上訴。
判決指出,23歲的麥家祺2009年來台就讀文化大學,原先以每學年10萬元的租金,向林姓房東承租台北士林區光華路的套房,後來因故休學付不出錢,又改成每個月付1萬,前年11月又沒按時交房租,多次遭催繳,後來他在12月2日謊稱冷氣窗台有裂縫,請對方檢修,林姓房東到場後碎念不受尊重,沒想到他就出拳痛毆對方頭部。
麥家祺接著拿啞鈴重捶林姓房東後腦勺,再用水果刀猛刺頸部致死,還拿床單裹屍,事後警方循線逮人,卻爆出他都穿名牌、香港家住豪宅等,一審開庭時他向家屬哭著道歉,家屬不領情,遭判無期徒刑,高院今天認定麥男恣意剝奪被害人生命,情節重大,不過考量他來台至今沒有前科,表現良好,律師一審稱智商中下、精神鑑定有憂鬱。
高院還提到,麥男父母和被害家屬以500萬和解,辯論終結只剩18萬5000元沒付,家屬並不堅持原判的無期徒刑,因此判15年,全案還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