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戀不成找好友絞殺19歲少女還棄屍 渣男被判無期徒刑

▲莊嘉仁與其同夥。(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莊嘉仁前年追求朱姓女子被拒,反被催討8000多元房租,竟怒找友人李紹維、邵建威、張汝菁共謀絞殺朱女,並將其棄屍山溝,後來莊男還盜領朱女存款9000元存款,並只分紅給同夥320元,可惡行徑令人傻眼。最高法院19日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莊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而另3人各被判刑11年4月至20年4月不等,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書,34歲的莊男擔任賣場保全,因為前年4、5月間接送19歲收銀員朱女上下班而愛上對方,並借住朱女租屋處加以追求,但因為女方的姐姐要來同住,便要求他搬走,並追討8000多元欠款,因此深受打擊,和好友李男與邵男、張女情侶檔訴苦,沒想到最後4人竟共謀殺害朱女奪財。

4人推由張女謊稱找到金主要還錢,前年5月14日深夜騙朱女碰面,並帶往土城區永寧路山區聊天等候,原本歹徒都不敢動手,但因為朱女後來說就算「全世界只剩莊男與邵男,她兩個都不選」,氣得莊男用預備的繩索從後套住朱女脖子狠拉拖行,甚至過程中期間手酸腿軟,叫李男抓住繩子另一端分頭幫忙拉,而同行的情侶檔則無視這一切,在一旁滑手機,最後朱女當場慘死。

4人將朱女遺體丟到附近山溝後,下山到廟裡拜拜,還去一起去吃飯喝酒。莊男還私下盜領、花光朱女9000元存款,並跟同夥謊稱朱女更改密碼無法提領,只從住處搜出400多元,裝大方分給李男120元、邵男200元。

因為朱女因曠職引起同事懷疑,四處找人,莊男眼看紙包不住火,便於同月18日自首供出3名同夥,4人到案被羈押至今。一審依強盜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判莊男無期徒刑、李男21年,並認定邵男與張女在莊、李2人絞殺朱女時,曾勸阻「不要這麼殘忍」、「大家都是朋友、不要這樣」等語,代表良心未泯,輕判2人各15年4月與11年。

不過高院指一審有所誤會,加重改判邵男17年3月、張女11年4月,至於莊男是迫於形勢而自首,且視人命如土芥、手段兇殘令人髮指,仍判無期徒刑,李男因不知也沒分到莊男盜領的贓款,改判20年4月,最高院今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單戀不成痛下殺手的莊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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