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智女被拉進摩鐵3P 法官「她沒反抗」判惡男女無罪

▲弱智女被拉進摩鐵3P。(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蘇姓女子邀約有輕微智障的小麗(化名)出門,並由林姓男友人載往摩鐵3P,氣得小麗家屬控告2人乘機性交,然而一審法官審理後,認為小麗在國中小曾經上過健康教育課程,大學也修過性別研究,應該知道性交的意義,然而過程中卻未抗拒,因此判決2人無罪;雖然檢察官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還是維持無罪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小麗雖領有輕度智障手冊,但她還是讀到大學財金系畢業,並就職於科技工廠,不過由於人際互動較差,一直沒有男朋友,因此在清潔公司上班的蘇姓女子認識小麗後,認為有機可乘,便於103年1月11日上午以介紹男朋友為由,將她約到公司,再和林姓男子一起驅車前往摩鐵「3P」,因為被小麗家人發現而曝光。

小麗表示,因為不知道什麼是「性行為」,什麼是「性侵」,所以當時沒有反抗,不過在進去摩鐵前有先跟嫌犯們一起看過A片,也知道裡面人是在「做愛」。

法官則認為,小麗對於和他人一起觀看A片不會不好意思,顯見對性並非無知,而且讀大學時修過性別研究課程,國中小也有健康教育課程,雖為輕度智障,但對性應該不是全然無知;趁機性交罪之構成要件為「心智缺陷,不能或不知抗拒」,然而小麗與林男發生關係時,應該不至於「不知或不能反抗」,可能是本身也有意願,因此判決蘇女、林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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