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正亮/追究黨產不能眼高手低

2016年02月22日 10:51

▲國民黨黨產問題,備受外界爭議。(圖/翻攝自YouTube)

文/郭正亮

從2004年至今,民進黨主導的「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至少被國民黨封殺超過300次,今年總算可以玩真的了!

但處理黨產說來容易,做起來其實非常複雜,民進黨如果沒有做好準備,未來甚至還可能陷入與國民黨沒完沒了、雷聲大雨點小的政治困局。主要關鍵有二:

首先是追究黨產範圍。民進黨不只追究國民黨,還追究所謂「政黨附隨組織」,定義為「獨立存在而由特定政黨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營利或非營利法人、團體或機構」。問題是很多「國民黨附隨組織」成立多年,儘管繼續與國民黨維持實質友好關係,但早在人事、財務、業務上取得形式獨立,例如救國團、婦聯會、欣字號天然氣公司等等,民進黨如何建立追究黨產標準?

其次是追究黨產期限。民進黨為了杜絕國民黨脫產,明定溯及既往條款,表示「在某日期之後處分財產者,應就政黨或其附隨組織之其他財產追徵其價額;在某日期之後移轉所有權或設定地上權、抵押權、典權等權利者無效」。問題是很多黨產早就變賣或移轉,新所有者必然訴諸民法主張「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作為特別法,是否可以溯及既往推翻過去依法完成的交易,恐怕也很難避免違憲訴訟。

▲時代力量針對不當黨產召開研討會。(圖/時代力量提供,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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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常以1990年東德民主派全面清查共黨黨產作為類比,問題是台灣與東德有兩大區別,很難完全比照辦理:

一、東德是民主革命,共黨已經完全垮台,即使是共黨改名參選的民主社會主義黨(PDS),並未抵制民主派全面清算黨產,反觀國民黨儘管空前慘敗,仍是國會第二大黨,必將訴諸各種方式杯葛黨產清算。

二、東德體制徹底瓦解,黨產和附隨組織被全面清算,並不涉及「對抗善意第三人」或法律信賴保護問題,但台灣有關財產權的各種法律仍然繼續適用,必然引發「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作為特別法的法律效力爭議。

可想而知,一旦啟動黨產調查,國民黨絕不可能積極配合,不管是約談當事人、調閱公文卷宗、索取交易資料,調查官必將飽受消極抵制或各種刁難。調查委員會一方面蒐證不易,一方面要隨時面臨國民黨質疑,能否真正做到超越黨派,進而建立社會公信力,避免淪為朝野角力場域,恐怕也是一大挑戰。

事實上,通過「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才是民進黨頭痛的開始,很可能陷入「民眾期待過高、法律難以追究」的眼高手低困境。舉例來說,「國民黨附隨組織」不易在法律上認定,調查委員會可能被迫放棄追究救國團、婦聯會、欣字號天然氣公司,泛綠選民難免感到失望。溯及既往可能導致善意第三人反彈,也可能引發違憲訴訟,調查委員會未必能夠贏得輿論優勢。

總之,追究國民黨黨產,將考驗民進黨的真正本事。如果黨產調查委員會準備不周,最後淪為另一個台北市廉政調查委員會,「說的一畚箕、做的一湯匙」,民進黨可能還沒搞定國民黨黨產,反而先淪為選民的追究對象。


●作者郭正亮,前立法委員,目前為專欄作家。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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