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正亮酒駕遭攔查,繳國庫8.5萬換緩起訴。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前立委郭正亮20日深夜酒駕遭警方攔查,由於酒測值達0.64毫克,被依觸犯公共危險罪的現行犯移送,台北地檢署考量他已認罪,24日將他緩起訴1年,條件是必須繳交國庫8萬5千元。
上周六深夜11時許,郭正亮開車行經北市新生北路時被中山分局員警攔查,由於酒測超標被警方移送北檢偵辦;他坦承犯行,檢方複訊後將他請回。
郭正亮表示當天參加謝師宴與學生聚餐,「喝酒實在不該開車」,他坦承做了不好的示範,已向分局長、檢察官表達歉意,並強調會負起法律責任。
● 《ET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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