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起)張志宇、許明亮、許櫻萍3議員遭判當選無效。(圖/取自苗栗縣議會網站)
社會中心/苗栗報導
苗栗再有3位市議員遭判當選無效!分別是第一選區國民黨籍張志宇、民進黨籍議員許櫻萍與無黨籍議員呂明亮,主要是由落選的無黨籍胡忠勇及民進黨詹運喜提起訴訟,原先苗栗地院已判決當選無效,3人不服提上訴,台中高分院昨天(24日)駁回,認為如果當選無效只限候選人,那麼就能由其他成員來買票脫罪,因此判當選無效定讞。
判決書寫道,2014年苗栗縣議員選舉間,許櫻萍、張志宇和呂明亮各以選舉樁腳花費1萬元、1萬3千元、以及3萬元進行買票,刑事部分樁腳們都說是自己出錢,3議員沒被起訴,不過民事法官表示,有證人供稱許櫻萍樁腳說:「他一下要我給1000,一下又說給500,不知到底給多少。」張志宇和呂明亮也和樁腳有密切聯繫,因此不可能不知道買票。
3人不服再提上訴,台中合議庭認為,現行賄選多是競選成員或樁腳經過候選人指示授意,因此民事責任上應歸屬候選人,如此才符合現行選舉公正潔淨的文化特質,因判當選無效定讞;另外張志宇一審判當選有效,但賄選的林姓鄰長說自己出錢幫行賄,明顯不符常理,二審改判無效。
此判決定讞後,加上先前已有2人遭判,總計該屆共有5名議員都因賄選當選無效,創苗栗地方自治史紀錄,不過此判決定讞後並不影響議會政黨席次變化,國民黨仍有23席、民進黨5席、無黨籍10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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