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女家中物品全被燒毀。
社會中心/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一棟公寓去年11月曾遭人縱火,經警方調查發現,縱火犯就是31歲的張姓男子,他因不滿陳姓前女友另結新歡,就趁對方上班時,偷偷潛入家中縱火,屋內家具全數燒毀,損失約15萬元;而張男事後還傳簡訊關心她,這個舉動馬上被警方鎖定,追緝近3個月後終於順利逮捕張男。
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一名穿著藍色上衣、短袖的男子,站在門口張望後,準備騎車離去,因為他才剛到前女友家中縱火,屋內的衣物、家具通通燒到焦黑,估計損失財物約15萬元,所幸當時家裡沒有人,且火勢迅速被撲滅,才沒有人員傷亡。
警方調查後,根據幾點可疑線索,懷疑縱火犯可能就是陳女的前男友。新北市三重分局偵查隊副隊長郭懷澤表示,被害人供稱,張嫌在事發後有傳簡訊關心她家是不是失火,因此讓被害人懷疑「為什麼會知道她家失火。」這也成為警方有利的偵辦方向,甚至還在他家中搜出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最後張男被警方依照毒品、縱火等罪移送法辦。
▼張男縱火後,還傳簡訊關心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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