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示意圖。(圖/記者林信男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陳姓小資女因房租急需現金周轉,找到報紙所刊小額借款廣告「來就借免保人」,於是撥打電話向綽號「小林哥」的陳姓男子借款新台幣1萬元。據了解,借錢須抵押陳女的銀行提款卡、身分證影本及簽具商業本票1萬元,而借款1萬元每15天利息便高達1000元,經換算年利率高達240%。
台中市政府第四分局指出,面對陳男強勢催討,陳女無力償還,並發現自己原交付陳男的銀行帳戶已被列為警示帳戶,她才驚覺有詐,提起勇氣報案,結束遭高利貸吸血的惡夢。
警方透露,陳女因被銀行列為警示帳戶一事,日前約陳男於南屯區東興路上談判,期間發生口角,她立即向大墩派出所報案;陳女表示,陳男涉嫌借高利貸,並要求她將銀行提款卡做為抵押,期間導致銀行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員警趕抵現場瞭解後,將雙方帶返所查辦。
第四分局指出,陳嫌坦承借貸金錢給陳女,並收取高額利息一事,卻辯稱利息額度是陳女自己開出的條件,對陳女為何遭銀行列為警示帳戶則辯稱一無所知;最後,經陳女指證歷歷,員警仍依重利罪將陳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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