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消防局、社會記者上班首要禁忌「鳳梨」、「旺」字食品禁入、禁用。(圖/記者歐建智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農曆新年剛過,不過傳統習俗有不少禁忌仍值得一提。其實對警察、消防人員甚至社會新聞記者來說,因為工作性質、環境關係,許多流傳已久的「禁忌」平日就馬虎不得。有資深消防員感慨地說,千萬不能鐵齒以為是迷信,很多「巧合」是怎麼都解釋不了,只能「有遵守有保庇」。
最為人知的禁忌就是「禁入鳳梨」,包括鳳梨酥,只要有鳳梨成分在內的通通禁止進入消防隊、警局,和在社會記者上班時間食用。還有逢年過節、開工開市常見的菜頭也是。原因無他,鳳梨台語「旺來」,菜頭象徵「發」,沒有人會希望打火場次旺、犯罪案件發,累死警消不打緊,民眾的生命安全可不是開玩笑。
▲「乖乖」反而成了鎮煞寶物。(圖/示意圖、董美琪攝)
同樣原因,就連有「旺」字的餅乾、糖果、零食,也通通不准進,更不准在上班時間吃。不少警局、消防局,社會記者辦公室,甚至地檢署法院裡,因此可以看到「鎮煞寶物」一包「乖乖」坐鎮,怕不夠,擺個四五六包不限口味,都很常見。甚至龜毛點連花生、西瓜最好也不要,取諧音和顏色「發生」、「見紅」,不過這部分爭議較多,也大多不那麼忌諱。
▲定期打掃保養消防車,禁用「掃把」。(圖/記者黃克翔攝)
另外有消防員也提到,流傳清掃消防車時,不能用掃把,因為「掃把星」得罪火神就糟糕了。而派出所門口上經常看到的「紅燈」不能熄滅,有老刑警說,相傳紅燈滅了案件就會不斷湧入。還有沒穿制服的員警、民眾,不能隨便坐上警局或派出所的值班台椅子。民眾看到警用手銬放在一旁,也不能亂碰,尤其女孩子,因為不吉利會招煞。
至於警消和社會記者經常得出現的死亡命案現場,最好不要起「感嘆之心」,大嘆可惜、喊死者的名字,看到死者是美女心裡想「好漂亮」,甚至忍不住跟著家屬落淚。有資深記者表示,這些就像是進到殯儀館或靈堂的禁忌一樣,最怕不該跟著的跟上了,可是會很困擾的。
當然,「習俗」是人訂的,聽聽就好信者恆信。但回過頭來看,這些也是前人留下來的一種經驗談,其實說穿了,就是藉由習俗提醒警消人員、記者,要隨時注意專業形象、維持紀律和秩序,免得鬧了笑話給民眾不良印象。
▲警消、記者在命案現場,心裡最好不要亂「想」。(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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