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與台灣駕照免試相互承認再添一省。(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外交部1日表示,台灣與加拿大沙士卡其灣省(Saskatchewan)達成協議,自今天起免試相互承認駕駛執照!外交部指出,在主管機關交通部全力配合下,加上駐溫哥華辦事處積極與沙省主管機構交涉,沙士卡其灣省成為加國10省中,第8個給予免試待遇的省分。
外交部發布新聞稿指出,自今天起基於平等互惠原則及各自交通法規,台灣與沙士卡其灣省免試相互承認駕駛執照。目前在加國10省中,已有8省給予免試待遇,包括魁北克省、緬尼托巴省、紐布朗斯維克省、愛德華王子島省、亞伯達省、卑詩省、安大略省及沙士卡其灣省。
凡持有我國核發有效之「B類小型車」、「C類大貨車」、「D類大客車」或「E類聯結車」其中一種駕駛執照達18個月(含)以上、並已取得沙省之居留證明者,得向該省申請免試換發「第5級(Class 5)」之普通駕駛執照。同樣地,凡持有沙省核發有效之第1級至第5級之駕駛執照達18個月(含)以上、已取得可在我國停留或居留1年以上之證明者,得於入境我國隔日起1年內,免試換發B類小型車之普通駕駛執照。
外交部表示,而符合條件者,可分別向「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或各地「監理單位」及加拿大「沙士卡其灣省省營保險機構(Saskatchewan Government Insurance)」在省內各地的「發照站(motor licence issuer)」提出申請。有關於申請換發駕駛執照程序及相關規定,請申請人直接向相關機關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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