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子島居民被批評貪婪 何志偉:柯市府不闢謠有失格局

▲社子島i-Voting選出「生態社子島」方案,但投票率僅三成多被批代表性不足。(圖/東森新聞)

記者張暐珩/台北報導

台北市社子島i-Voting雖然落幕,但是被外界批評投票率過低以及傳出黑箱作業;不過,同樣也有聲音認為,社子島居民「太貪心」,為了利益而不願妥協;台北市議員何志偉就在臉書上反擊,貪婪從來就不是社子島的形容詞」,他認為,柯文哲市府知道輿論導向卻任由網友砲轟不闢謠,有失格局。

何志偉1日在臉書上表示,‎社子島開發案‬並非如外界所稱只有「利益」問題這麼單純,自民國59年政府一紙命令劃為滯洪區從此禁止建築46年後,社子島彷彿是‎空間戒嚴‬、時間‎戒嚴‬,立即剝奪當地民眾居住權益。雖然有些人會問「為什麼不搬?」,但是有能力的人早搬了,剩下的大多是沒能力的老弱婦孺,守著沒價值的土地和殘破房屋。

何志偉強調,目前應首重「儘快解決防洪等基礎建設後加速解禁和安置」兩大原則,尤其是弱勢住戶的安置,其次才是利益問題,「這裡民風純樸,貪婪從來就不是社子島的形容詞」,但未來的實際作為,還是要等到議會討論。

▼何志偉回擊「社子島居民貪婪」的輿論,並希望柯文哲能出來闢謠。(圖/取自臉書)

另外,何志偉也寫到以下社子島面臨的幾項問題:

1.未來住哪裡?優先於未來開發成什麼樣子:這塊土地於59年因為被經濟部訂為滯洪區所以禁建,很多人都有共同共有的產權問題,譬如一戶裡面住了20人以上都有,更有許多的經濟弱勢戶。俗稱的有屋無地或連房屋都沒有的弱勢,市府就曾調查,有門牌的2479棟中(還不是全部),只有1243棟有屋有地(50%),換句話說,恐怕超過一半的家戶,是有屋無地或者產權有問題的狀態。也就是說,民眾希望這個開發程序是先交代大部分的安置,但市府卻執意要進入討論開發案的內容,雙方在程序上就無共識。

2.為了解安置權益,試算很重要:為了要讓民眾了解,一直到ivoting之前,柯市府才回應議員質詢,推出試算服務,而在昨天ivoting結果出來,才決定要「到府試算」,試算可以讓民眾清楚未來「安置和拆遷補償權益」,我就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柯市府都不執行,怎麼要求,都不積極回應民眾需求。

3.社子島開發案不是都更:部分民眾把社子島爭議簡化為「利益談不攏」,並給社子島居民扣上貪婪的帽子,我認為是非常沒有道德的!而且柯市府知道輿論導向卻任由網友砲轟社子島居民,卻不以政府身分出來闢謠,我認為有失格局。

社子島替大台北地區背負近半世紀的十字架:為什麼說社子島開發不是都更,要知道一般都更是說我買了房子老了找廠商來合建翻新,但社子島地區他是禁建區,不要說都更了,是連改建、修建都不行,等同是被剝奪居住權,無法享受這半世紀台北基礎建設的進步。所以不單單只是「利益」問題,而是我們這些非社子島的市民對於社子島居民長達半世紀剝奪居住權的彌補。

身為士林區民代,認為社子島居民被冠上「貪婪」非常委屈:我們社子島是你們眼中的鄉下地方,大多數人都很純樸,不是真的為了利益,而是,很多都是老弱婦孺,害怕開發後會無家可歸。

4.部份家戶拿30萬就得走人:兩個關鍵數字,59及7781可以獲得拆遷補償:所謂的59是指59年之後因為經濟部「台北防洪計畫」,所以社子島禁建,之後的都是違建,而一般外縣市區段徵收只有「合法建物」可以獲得拆遷補償,但社子島地區特殊,如果只有合法建物,勢必太少,所以「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規定77年8月1號之前的既存違建,也可以獲得補償。但是77年8月1日以後的建物就沒有拆遷補償,只能拿人口遷移費,這些大多是弱勢戶,市府必須注意處理這些人的安置。(一人12萬,上限28萬,這就是大家口中有可能拿30萬就必須走人的狀況)

5.老弱婦孺擔心買不起專案住宅,被迫搬離社子島:依北市科經驗換算,一護專案住宅約1000萬,民眾拿到300萬拆遷補償後(計算房子,不算土地)必須另外掏錢或貸款,問題現在社子島很多家戶都是老弱婦孺,根本無力貸款,這也是他們擔心的安置問題。

6.可先行完成弱勢戶的安置:沒有土地所有權的弱勢戶,處理起來相對單純,市府應該先行安置到中繼住宅。另外,因為租金便宜,有許多沒有戶籍的弱勢戶,這些人也應該要儘快完成安置。

可行短期行政資源要進來:環保問題、道路、公車,這些民生基本設施至少要維持一定的品質。在兩位里長的努力之下,社子島已經相對於過去整潔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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