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出庭幫父親打房產訴訟,因為說出「我爸想出家」反被父親告。(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謝姓男子和妻子結婚30多年,卻為了房產糾紛對簿公堂,但因為女兒在法庭上作證,說他想要出家,擔心證詞會對他的官司不利,憤而提告女兒涉作偽證,但因為台北地檢署認為他想不想出家跟案件沒有太大關聯,便沒有起訴他的女兒。
據《自由時報》報導,謝男102年間跟老婆鬧離婚,由於雙方爭奪房產,便向法院提起剩餘財產分配訴訟,當時謝男的女兒在庭上稱「我爸想要出家…」,因為怕判決會因此不利於自己,感到相當憤怒,事後一直無法原諒,便決定對女兒提告。
謝男的女兒應訊時,承認有在庭上證稱父親想要出家,但是說的都是實話,並沒有虛構。檢方則表示,根據謝男先前的分配財產訴訟案卷,其實他有沒有要出家,都跟訴訟案無關,並非重要關係事項,因此認定他女兒不構成偽證罪,予以不起訴處分。
★圖片為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