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為女方是自願跟男方同居,因此判無罪。(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基隆一名24歲的郭姓男子與小梅(化名)是青梅竹馬,2人在高中畢業後便同居,但因為女方家長在Line中看到他和小梅說「只想一個人獨佔妳的呻吟」等情趣字眼,遭告和誘罪,不過基隆地院認為小梅會和他同居是因為女方想要獨立,並沒有引誘的行為,獲判無罪。
據《自由時報》報導,小梅在102年高中畢業那年離家4個月,期間被母親發現和郭男的親密對話,包括「晚上還有體力?」、「晚上高潮」、「希望老弟不在家」因為「只想一個人獨佔妳的呻吟」等等充滿性意味的留言,氣得媽媽怒告郭男和誘。
不過法院認為,小梅離家時已經19歲,與郭同住除了男女情誼外,也是因為她想要獨立,並沒有引誘的事跡,因此判郭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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