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編、自己審!立院預算編列盲點多 有心作梗難發現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6大選後隔周,前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便因涉電腦採購弊案遭檢調單位收押,引來各界關注;9日時台北地檢署更因犯罪事實尚未釐清,對即將屆滿2個月羈押期限的林錫山聲請延押。而林錫山涉貪一案,除了人因外,體制規定的不完善也是很大的原因之一;根據立院現行規定,預算不但自己編、自己審,甚至連內部稽核也都是立法院自己,若有心人士要從中作梗,外界實難發覺

所有政府行政機關的預算,都必須經過內部會計單位編製後送到立法院審查,通過後才能動支,那立法院的預算呢?立法院的預算是誰編製、送到哪裡去審查?答案都是立法院。「經費稽核委員會」為依據立法院組織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所設置的委員會,職權是對立法院各費用概算的編制提供意見,以及對立法院經臨各費之收支按月稽考。

簡單來說,立法院的預算是立法院會計幕僚單位編製,向經費稽核委員會報告後,送立法院審議;當立法院或立法委員審理立法院預算時,則由立法院秘書長列席備詢,報告預算的編製過程與使用項目。待立法院三讀通過預算後,立法院會計幕僚單位再針對每個月支出,亦向經費稽核委員會報告。

也就是說,立法院的預算不但「自己編、自己審,甚至內部稽核也都是立法院自己」;因此,如果說立法院內的幕僚單位,有人想針對立法院的預算上下其手,其實外界也甚難發現。且立法院提出給的經費稽核委員會審查的經費,大多都跟立委本身的利益有關,因此委員會也很少會真正仔細查核經費流向。

但夜路走多了總會出事,此次前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因涉賄收押,除了人因外制度本身也不夠完善,缺乏有效查核機制,讓有心人士得以從中作梗謀取利益,外界又難以發現。

若要改變現況,最根本的作法就是針對經費稽核委員會進行改革。經費稽核委員會必須要真正稽核立法院各項經費流向,並將相關會議資料與紀錄公開、上網。而主管立法院業務的司法法制委員會亦應比照立法院對各行政機關,適時要求立法院秘書長,針對相關預算使用情形,至司法法制委員會報告。絕不可以因為預算涉及立法院本身利益,就僅以內部稽核作為審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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