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大生酒醉後主動撲上男同學挑逗,醒後卻告對方性侵她。(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林姓男大生,日前接受同校女同學邀約,到社團和其他社員一起喝酒聊天,事後林男騎腳踏車載女大生回住處,雙方還相擁而眠。不料隔天清晨醒來,女方認為遭男方性侵憤而提告;檢警調查後,林男稱說是女同學自己撲上來,並無違反對方意願,檢方最後認定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發現,去年3月19林男和女同學及其他社團成員,一行人在社團辦公室喝酒聊天,到了凌晨5時左右才結束。女方擔心此時回到宿舍恐會吵到室友,便接受其他人提議到林男的住處休息,隨後並搭上他的腳踏車離開。
女大生酒醒之後,發現自己衣衫不整還和林男相擁而眠,懷疑恐遭對方趁機非禮,事後向社團友人告狀後,再找林男質問,過程中私下錄音再以此向警方提告。
檢方勘驗錄音時,聽到林男反問女方,「妳是抱在我身上睡覺,妳知道這個情形嗎?」女大生回稱「我知道啊,但是我…」、「但我抱著你睡覺,並沒有說你可以發生性行為啊。」
檢方另傳喚曾和2人一同喝酒的男同學,他證稱林男友告訴他事發經過;當晚女方一直抱著林男親吻、撫摸和脫衣,不斷主動挑逗,甚至還同擠一張床;當晚林男確實有想和女方發生性關係,但對方不同意而只好作罷。
這名男同學還證稱,事後曾質問女方有主動撲向林男,女大生不否認卻稱說「我可以選擇哪個階段要停下來啊…」檢方認為全案無法證明林男有違反女大生意願,全案證據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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