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復興航空在103年及104年接連發生2起空難,造成92死,15名空姐因無法承擔巨大心理壓力陸續求去,但復航卻提告要求她們賠償違約金,台北地院17日開庭,下午一名空姐由桃園空服員職業工會等人陪同在開庭前控訴,是復航漠視飛安,才使她們離職,要求公司撤回告訴,全案將在4月18日宣判。
▲復航空難頻傳,空服員壓力大離職反遭告求償違約金,全案下月宣判。(圖/本報資料照)
復航先在103年7月發生澎湖空難,接著104年2月又發生台北基隆河空難,共造成92名旅客和機組人員死亡,因此,造成復航空服人員極大心理壓力,有15名空姐因無法負荷而陸續離職,但因她們在進入復航曾簽立任職未滿3年離職,必須負擔共30萬元的違約及懲罰性賠償合約,所以,復航依據合約向她們提告求償。
台北地院在今日再次開庭審理,其中一名空姐由桃園空服員職業工會等人陪同出庭,並在開庭前先於法院門口高舉「復興違約金、追殺空服員」布條抗議,控訴是復航漠視飛安,才使她們離職,公司應撤告。法官經審理後諭知4月18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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